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案情回顾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于2013年2月在广东打工时相识,不久便相恋同居,双方共同生育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后便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双方把小日子过得很美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和生活的矛盾接踵而至,黄某与李某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无法沟通,黄某于8月4日到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起诉离婚。
“倾心”调解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只是缺乏沟通导致双方互相猜疑,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只要做好相互间的沟通工作,让双方打开“心结”,有极大的可能性和好。8月28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太平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本着挽救一个完整家庭原则,法官从双方各自的立场出发,分别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细致梳理双方之间存在的矛盾,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与双方倾心交流,并指出家庭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去经营,遇到矛盾不能一概用离婚的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经过法官对双方进行法治教育及思想疏导后,李某当庭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会对老婆孩子认真负责,黄某也表示愿再给丈夫一次机会,随即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双方均表示今后会倍加珍重彼此、珍惜家庭。
近年来,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始终把家事审判调解工作融入到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际性化解。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救治作用,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