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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定金起纠纷,诉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李静 韦静  发布时间:2022-02-11 16:28:11 打印 字号: | |

2019年时,阿明以2.3元/块的价格向阿强预定了一批青砖,但在阿明支付了3000元定金后,阿强却以2.4元/块的价格将青砖卖给他人。此后,阿明多次打电话向阿强要求退回定金,但都没有达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2022年2月10日,阿明来到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提交了诉讼材料。

潭东法庭副庭长李静在审核材料后,立即电话联系阿强,经过积极沟通,阿强表示愿意到庭与阿明进行诉前调解。阿强到庭后,对案涉数额存在较大分歧,副庭长耐心释法说理,从多角度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一场小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顺利调解,有效缓和了双方矛盾纠纷,提高了司法效率,是在新审判形势下的有利尝试。今后,潭东法庭将继续探索适用,坚持调判结合,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潭东庭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